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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护士服务之星”及“护士长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服务,使护理工作“贴近病人、贴近临床、贴近社会”,增强全体护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品牌意识,全面改善护理服务质量和提高服务水平,经院部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护士服务之星”及“护士长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现制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将以优质护理服务作为护理工作的准则,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解决我院服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增强护理人员主动服务意识,规范护理服务,提高临床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全院各临床科室,每季度评选一次。北区及西大街院区各产生3名“护士长服务之星”,每科产生1名“护士服务之星”。科室护士超过20人的,可以产生2名“护士服务之星”。

三、评选方法

    采取科室评价、病人评价与护理部综合考评。

    1、护士长每月对本科护士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劳动纪律、行为规范、专业能力及工作质量等(详见考核表)。占总分值的40%。

    2、病人满意度测评:每季度由护理部组织测评并结合医院满意度调查结果。占总分值的40%。

    3、护士测评及科室医生测评。占总分值的20%。

四、加分项目:

    1、护士长服务之星:每季度科室护理质控检查名列前3名,依次加5分,3分,2分;医院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连续3个月满意度达95%的加5分,达92%的加3分,达90%的加2分。护理“三基”考核名列集体前3名者,依次加3分、2分、1分。科室开展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新项目,创新护理服务并取得成效者,每开展一项加3分;科研立项加3分;获奖加5分。

    2、护士服务之星:护理“三基”考核名列前三名者,依次加3分、2分、1分;护理创新(科室开展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新项目,创新护理服务并取得成效,包括护理科研)项目负责人加2分,应提前上报备案。护理科研,立项加3分,获奖加5分;统计源期刊发表论文3分;发表CN论文一篇加2分;院刊投稿,稿件采用一篇加1分;参加学术会议交流一次加1分;科室护理人员受到患者书面表扬的一次加2分。

五、减分项目:院部接收有效护理投诉一次扣5分,护理纠纷有经济赔偿一次扣10分;护理不良事件未及时上报,1例减5分。发现护士及实习同学围坐护办室、治疗室,减护士长5分/次。发现护士及实习同学上班时间玩手机扣护士长5分/次。护士站有多余板凳(只允许摆放3个以下),减护士长1分/次。

六、一票否决:出现严重护理不良事件、医德医风方面被投诉经查实后,取消参评资格。

五、奖励方法

    医院对评选出的服务之星护士、服务之星护士长,每人给予300元奖励;佩戴徽章;并将彩照张贴上橱窗,大显示屏字幕滚动一周。

2015年9月23日

 
2015/10/1 8:06:39     浏览人次: 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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