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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我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市第一人民医院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急诊科医生1名,临床医学类专业(内科、外科、急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2月22日(含)以后出生。须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规培证、医师资格证。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含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等信息于20251212起在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jw.chuzhou.gov.cn/)和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zdyrmyy.com)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51222—20251226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南区)。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咨询电话: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0550-3526009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的资格证书规培证等。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25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张。

4、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6、报名工作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报名材料复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7、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答。

(三)考试

1、考试方式为面试。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及形式详见面试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工作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第一人民医院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5、面试成绩公示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市第一人民医院将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入周转池编制等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526026。

公告的相关事项由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docx


2025年12月12日


2025/12/12 8:36:55     浏览人次: 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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