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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区消防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具有公安消防机关颁发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职工并具有人社部和公安消防局颁发的中级及以上消防员资格(投标项目负责人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拟投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岗位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维保要求:

详见附件2:滁州市一院南区消防系统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维保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后24个月,投标人必须承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维保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与业主单位无关。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甲方应在每季度的下个月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维保费用(具体详见附件2中合同条款)。

四、最高限价:18万元(超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五、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六、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要求:标书一正二副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封口处需加盖骑缝章。

2、 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17时00分截止。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到滁州市一院招标办递交投标书。地址:滁州市醉翁西路369号,南区行政部四楼东招标办。

3、本次招标公告招标人具有解释权,各投标人如有疑问在2018年11月14日中午11时30分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人将于2018年11月15日统一回复,否则视同全面了解招标公告实质内容。

4、本次投标保证金3000元,各投标人投标时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至我方账号并在汇款事项中备注滁州市一院消防维保,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工行东南支行,账户名: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账号:1313002409024907025)需以单位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将退保证金账户信息盖章并放入投标文件中,跨行汇款手续费由投标人支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无息退还。

七、开标

    我院择日在院纪检监察监督下组织开评标,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资料送至规定地点,待开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将中标结果在本院网站公示。

咨询电话:0550-3526032 (招标办)

    监督电话:0550-3526026 (监察室)

 

投标清单:

         滁州市一院南区消防维保项目报价表

序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南区消防系统维保费用

M2

12




投标总价大写


注:1、报价含招标文件中描述的所有内容及相关规定的事项。

2、所报费用为一个年度,最高限价18万元。


附件1:附件1.docx滁州市一院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2:附件2.docx滁州市一院南区消防系统招标内容及要求

 

        

        滁州市一院招标办

         2018年11月12


2018/11/12 11:17:23     浏览人次: 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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