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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News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区室外场地“白加黑”及给排水、供热管道改造设计项目。
2、招标人名称: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设计周期: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所有内容。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标高地形测量、方案设计及优化(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优化,直至招标人认可)、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
5、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滁州市鼓楼街忠佑巷12号。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相关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投标补偿费用和奖金: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身的一切投标费用和风险,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设计补偿和奖励。
5、知识产权的范围及归属:中标人的所有设计成果、图纸等全部技术资料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将归属于招标人,且不得索回。中标人的设计成果及技术资料等均应为原创,不得包含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造成相关责任及索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最高限价: 29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此价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所有服务内容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有给排水管路及供热管路改道设计、地质勘察费用、测量费用、设计费用、概算编制费用、需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的费用(如有)、按国家规定需要进行相关检测的费用(如有)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还应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报价中包含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及国家对投标人所收取的其他各项税费等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干,不再做任何调整。
7、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无偿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方案设计进行优化。
8、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9、工程勘察、测量及可研报告编制,如中标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则该部分仍由中标单位自行完成并出具勘察、测量及可研报告,如中标人不具备上述相应资质,则该部分由设计单位自行安排勘察、测量、可研等工作内容,出具的勘察报告、测量报告、可研报告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各类报告。
10、设计费的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方案及初步设计完成后按合同价款的50%支付设计费用,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合同价款的40%支付设计费用;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1、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向招标人提交以下内容组成的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封面;
(2)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7)投标函;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单独装订成册,密封包装(正、副本均密封于一个文件袋内),文件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将不予接收。若未提供任何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4、评标办法: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的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为第一名,如绝对值相同,以报价低者优先,如报价仍相同,由招标人现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名顺序。按此方法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15、定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个工作日)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1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4000元人民币。各投标人投标时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至我方账号并在汇款事项中备注“北区室外设计项目”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工行东南支行,账户名: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账号:1313002409024907025)。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将退保证金账户信息盖章并放入投标文件中,跨行汇款手续费由投标人支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无息退还,未缴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7、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19、成果文件要求:①合格有效的勘察报告、测量报告、可研报告、项目概算书等根据招标人要求分别提供若干份,每项最多不超过6份;②完整的总平面图、主要平、立、剖面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透视效果图等根据招标人要求分别提供若干份,每项最多不超过8份;③纸质施工图(蓝图)10套;④上述文件的电子版须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提供;⑤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施工需要。
三、其他说明:
投标时间期限为2019年3月28日17:00时止,投标地址为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醉翁西路369号)南区行政部四楼招标办。
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1。
联系电话:0550—3526032(招标办) 0550-3525347(总务科)
监督电话:0550—3526026(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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