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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News根据我院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就我医用气体项目公开采购,具体招标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二、内容简介:
1、采购内容:详见第十条明细。
2、供货期限:中标公示期结束,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为期2年的采购协议。
3、交货时间:供货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的需求,能及时送货上门。
4、交货地点: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区、北区、西区、儿童医院院区)。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和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用氧气态和液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化品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瓶装液化气体、罐装液化气体、瓶装压缩气体)、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GMP证书。(提供相关证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招标医用气体的供货能力,有较强的配送服务队伍,同时能够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四、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近2年的财务报告(盈利的财务报表)。
五、评标方法:
由招标人确认报价人提供的医用气体的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综合单价应包含税费、运费和服务费等一切费用。结算价=供货综合单价×供应数量。
2、投标人要按招标清单内容填写报价单,每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招标人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方案和报价。
4、如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无效。
七、标的物的质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
1、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即要求送货上门)并充装/更换,验收合格予以签收。
2、中标人供应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规定。
3、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扣留履约保证金。
4、第一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成交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
八、投标时间:截止时间至2020年2月28日17:00时止。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相关材料密封在文件袋内递交到滁州市一院南区招标办(滁州市南谯区醉翁西路369号,行政部4楼)。投标文件内报价单及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密封处及报价单上需盖章并注明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1。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3000元,各投标人投标时需将投标保证金请汇款至我方账号并在汇款事项中备注“医用气体项目”(开户行:工行东南支行,账户名: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账号:1313002409024907025)。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时需将退保证金账户信息盖章并放入投标文件中,跨行汇款手续费由投标人支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结束后无息退还。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注明退款信息,且退款与打款信息必须一致,如若遗漏、信息不符造成无法退还质保金,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550-3526032(招标办)3526031(设备科)
监督电话:0550-3526026(监审科)
十、采购内容(报单价)
气体名称 | 单位 | 规格 | |
瓶装医用氧(技术监督部门规定标准压力) | 瓶 | 40L | |
瓶装医用氧(技术监督部门规定标准压力) | 瓶 | 6L或8L | |
瓶装医用二氧化碳(技术监督部门规定标准压力) | 瓶 | 40L | |
瓶装笑气(技术监督部门规定标准压力) | 瓶 | 40L | |
瓶装氮气(技术监督部门规定标准压力) | 瓶 | 40L | |
瓶装氩气(技术监督部门规定标准压力) | 瓶 | 40L | |
瓶装混合气(肺功能测定用)(技术监督部门规定标准压力) | 瓶 | 40L | |
液氮(超低温,皮肤治疗用) | 公斤 | ||
附件:
附件.docx滁州市一院投标文件格式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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