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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根据滁州市环保局《做好重点排污单位自动检测设备统一运维前期准备》要求,以及《医疗机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HJ 1105-2020中“4.5产生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要求;实现排污系统自动监控,且与市环保局监管平台对接。现关于我院“儿童医院二期扩建项目”的医废处理配套设施安装及环保服务项目公开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医废处理配套设施安装及环保服务项目
2.项目单位: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8万元(超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4.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采用MBR膜工艺的污水处理系统,投标人应熟悉该工艺的医废处置流程,本次采购主要包括视频监控系统、污泥处理系统、臭气收集处理系统、环保“三同时”验收及应急预案,在线设备验收及运维服务、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服务等(详见附件1“项目报价清单”)。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供货、安装调试、环保检测验收、专家评审、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一切内容。
二、投标资质条件及其他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2个处理规模在1000吨/天(含)以上采用MBR膜工艺的医院类污水站建设业绩。(提供中标网页截屏,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业绩合同需能体现医院水量,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如合同中未体现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且需注明医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备核验和中标后实地考察),本项目业绩公示。
三、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为采用MBR膜工艺的污水处理系统,投标人应熟悉该工艺的医废处置流程,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投标人应考虑新增环保设备安装时需现有污水站停止运行,原有污水站池体清理,然后进行配套管网施工,因此施工期间为确保医院一期正常运营,中标单位免费提供一套污水处理设备临时运行作为临排设施,确保水质达标排放,以及与主管环保部门的措施申报、审批等工作。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投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
4.排污视频监控设备需满足滁州市环保局相关建设要求,要求必须与市环保局监管平台实现对接。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为能够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院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明确医院相关部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职责,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环境保护及其他相关队伍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控和应急反应能力,将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6.投标人应熟悉环保竣工验收的相关程序。根据国家环保竣工验收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编制该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协助采购人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保竣工验收意见(含报告编制、污染源监测、专家评审及会务、劳务主管部门申报、审批等全部验收相关工作)
7.施工时应注意施工安全管理,若发生工程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方承担,与院方无关;
8.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招标人标准,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9.施工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安装内容;
10.在线设备运维及排污许可监测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甲方视服务情况考虑是否续签。
11.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标其他要求:
1.投标书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加盖骑缝章,标书封面及封皮外写清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号码;
2.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本次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
4.投标时间期限为2021年4月22日17:00时止,投标地址为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醉翁西路369号)南区行政部四楼招标办;
5.本次投标保证金10000元,各投标人投标时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至我方账号并在汇款事项中备注“新增医废处理及环保服务”(开户行:工行东南支行,账户名: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账号:1313002409024907025)。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将退保证金账户信息盖章并放入投标文件中,跨行汇款手续费由投标人支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无息退还;
6.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评标:
有效最低价中标法。
六、合同价款支付:
付款方式:清单中1-5项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该部分的合同总价的97%,余款3%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6-7项的总价半年支付一次,即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6个月后,一次性支付半年的服务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0—3526032(招标办)3526077(总务科)
监督电话:0550—3526026(监审科)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docx
附件2:工程控制价编制说明
附件2.doc
附件3:工程控制价清单
附件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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