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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除“四害”消杀服务采购公告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中含有害生物防治或或病媒生物防治内容),并且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及至少提供一名本企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专业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三级(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官网查询,查询结果完整截图(网址http://zscx.osta.org.cn/),且与投标人所提供的人员证书一致,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具备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防治范围:医院四个院区建筑物内外环境的除四害消杀服务。

2.工作要求:

1消杀工作符合《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皖爱卫办〔2015〕12 号文件要求,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四个院区区域内建筑物内外环境开展固定式灭鼠毒饵站安装维护、捕蝇笼安装及维护、灭蟑、鼠、公共环境消杀等工作。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根据鼠、蚊、蝇、蟑的季节消长规律和特点,中标单位有效组织人员力量、除害灭杀药械,针对院区建筑物内外环境开展消杀服务工作,对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提供技术指导。对“四害”的种群、密度、消长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在加强日常消杀、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高峰季节、重点区域采取各类强化防制措施,把防制对象的种群密度常年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以内。按照防治原则,提供药械证书和合格证,禁止使用“三无”和违禁杀虫剂、灭鼠剂及器械,药品是高效低毒的产品。同时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消杀和控制工作(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除外)。

2做好承包单位的蚊、蝇、蟑螂、鼠害防治、资料收集、整理、总结、上报等工作。认真填写现场消杀服务记录,并经承包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考虑到消杀服务的及时和有效性,中标病媒生物防制公司应在滁州市区设立药物、器械仓库及办公用房。人员配备上须满足承包区域内的消杀任务要求,必须设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相应的消杀设备,并有专人负责对现场消杀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4中标单位要根据实际切实制订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杀应急预案,妥善安排好日常消杀工作,将日常消杀工作安排表报送招标人。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和与他人合包。

5中标单位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服务期内的各种伤亡、赔偿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消杀频次要求:每年5-10月份每月消杀2次,其它月份每月消杀1次。

4.消杀标靶害虫:“鼠、蟑、蚊、蝇”四害。

5.防治原则:

1)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以及科学、有效、简便、安全、环保”的原则。

2)积极配合指导并配合院方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坚持采用环境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3)防治工作制度化、操作规范化,坚持常年除害。根据“鼠、蟑、蚊、蝇”的消长规律和季节特点,因地、因时制宜,在高峰季节、重点场所强化扩治的措施,把防治对象的种群密度常年控制在标准以内。

质量控制要求及处罚

1.鼠类控制水平:

1外环境鼠密度路径指数≤5;(路径指数是指累计检查 1000 米路径所发现的鼠和鼠迹的处数)

2)[鼠夹法]鼠密度或[粉迹法]鼠密度≤1%。

2.蚊类控制水平:

1)小型积水蚊虫密度路径指数≤0.8,大中型水体采样勺指数≤5%,平均每阳性勺蚊幼及蛹少于 8 只;(路径指数是指累计检查 1000 米路径所发现的蚊幼虫阳性积水处数)

2)外环境停落指数≤1.5。(停落指数是指在半小时内测试人腿上的蚊虫停落数)

3.蝇类控制水平:

1)外环境蝇孳生地幼虫及蛹的阳性检测率≤5%。

2)目测法:蝇类孳生场所每处蝇不超过 3 只。

4.蟑类控制水平:

1)蜚蠊成若虫侵害率≤5%,平均每阳性间(处)成若虫数小蠊≤10 只,大蠊≤5 只;

2)蜚蠊卵鞘查获率≤3%,平均每阳性间(处)卵鞘≤8 只;

3)蟑迹查获率≤7%。

5.处罚要求:中标人在服务期间,若招标方发生电缆及设备被鼠类啃咬短路等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主张中标人按价赔偿;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项目限价及服务期限

1.最高限价:每年3万元报一个年度价格,超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合同价款(如验收不合格,院方有权拒付服务款)。

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年度服务不达标,我院有权终止合同。

4.服务商应自行勘察现场,若因未勘察现场造成的报价失误,供应商责任自担。

5.评标方法:有效最低价法。

、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递交期限至2021年 5  13  17:00 时截止,标书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分别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加盖骑缝章,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元,履约保证金汇款至我方账号并在汇款事项中备注 “四害”消杀服务 (开户行:工行东南支行,账户名: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账号:1313002409024907025)。需以单位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到滁州市一院招标办递交标书(保证金未缴纳者拒绝接受)。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地址:滁州市醉翁路369号,南区行政部四楼东招标办。

咨询电话:0550-3526032 (招标办)05503526077(总务科)

监督电话:0550-3526026 (监审科)

 

附件1:滁州市一院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docx

2021/5/8 11:33:30     浏览人次: 6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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