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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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10号)和《关于印发<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80号)文件有关要求(以下简称10号文件和80号文件),我院拟在北区建设新冠定点救治医院,为保障疫情防控需要需紧急购置相关设备,并经批准可自行组织采购。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区)医用气体工程液氧站房建造项目。本次工程项目主要包含医用中心供氧液氧站房系统设计、安装、主管道安装等。设计床位1000张,床位类别为手术室、ICU、抢救室、新冠负压隔离抢救病房(80张)、普通病床等。
二、项目范围: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包含医用液氧贮罐(带自动稳压调压)、空温式汽化器、氧气减压装置、自动切换装置、医用气体远程APP监控平台、阀门、管道等。详见附件2、3、4。
工期:本项目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交付使用,投标人需承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到协调和验收等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本医院无关。
三、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需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
4、投标人具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级别资质。
以上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四、质保期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两年,质量保修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需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不能及时修复或更换的,院方有权扣除所有质保金。
2.项目施工前院方不支付预付款,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经审计核算支付90%合同款,余10%为质保金,质保到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3.关于工程审计核算率在5%以下,审计费用由发包单位支付;工程审计核算率在5%以上至10%以下,审计费用由发包方和施工方各付一半;工程审计核算率在10%以上,审计费用由施工方支付;“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4.施工单位在结算时需向院方缴纳结算总价的7‰水电费,含在投标总价内。
五、最高限价:1710784.56元(超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含暂列金120000元,按附件所列清单项目分项报价并合计总价,否则无效)。
六、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响应采购清单,按清单项目填写单价及总价。
2.中标人必须承担制作,安装,保修以及其他的承诺义务。
3.各潜在投标人可依据我院提供的采购文件内容自行查看现场。
4.中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和功能,否则退货并中止合同。
5.本项目所有货物均需在中标单位材料进场时提供与该项目相关的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等,否则视为不符合采购要求进行处理。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5)。
综合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交钥匙工程),投标总价中包含暂列金额。
7.投标文件递交期限至 2021年 12 月 2 日17:00时截止。标书一正二副,分别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加盖骑缝章,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中标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款至我方账号并在汇款事项中备注 北区液氧站房工程 (开户行:工行东南支行,账户名: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账号:1313002409024907025)。需以单位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9.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到滁州市一院招标办递交投标资料。地址:滁州市醉翁路369号,南区行政部四楼东招标办。
咨询电话:0550-3526032 (招标办)3526031(设备科)
监督电话:0550-3526026 (监审科)
附件1:
附件1.docx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2:
附件2.doc北区医用气体工程液氧站房建造项目控制价编制说明
附件3:
附件3.xls北区医用气体工程液氧站房建造项目报价清单
附件4:
附件4.doc技术要求
附件5:
附件5.doc评分办法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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