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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区内镜中心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一、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资质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二、项目范围及要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内镜中心施工内容、改造施工图、原竣工施工图本项目工期20日历天。

三、质保期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内若出现质量问题需及时进行维修,不能及时维修,院方有权扣除所有质保金。

2.项目施工前院方不支付预付款,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交后经审计核算支付97%工程款,余3%工程款为质保金,质保到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3.关于工程审计核算率在5%以下,审计费用由发包单位支付;工程审计核算率在5%以上至10%以下,审计费用由发包方和施工方各付一半;工程审计核算率在10%以上,审计费用由施工方支付;“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4、施工单位在结算时需向院方缴纳结算总价的7‰水电费,含在投标总价内。

四、最高总价限价:209312.85元(其中包括3万元暂列金(超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五、评标方法:有效最低价法。

投标总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暂列金额等各项费用,交钥匙工程)。

六、投标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各投标单位需响应招标清单中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及总价。

2.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查看现场,核对清单表中的工程量及相关内容。项目联系人:沐工,联系电话18269887841

3.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期间,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改造,必须保证所有改造内容都能够正常使用。现场所有的墙、顶、地的面层材料的颜色、规格、材质都必须保证同原有的材料相同或者相近。水、电、消防、暖通改造所用的材料同现场原有的材料的品牌(同等品牌)、材质、规格相同。如遇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质疑导致相应工程项目存在价格变动,相关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单价不变。

4.本项目投标人需承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本医院无关。

5.投标文件递交期限至2022 1  29 17:00 时截止,标书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分别胶状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加盖骑缝章,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中标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汇款至我院账号并在汇款事项中备注 南区内镜中心改造项目 (开户行:工行东南支行,账户名: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账号:1313002409024907025)。需以单位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7.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到滁州市一院招标办递交投标资料。地址:滁州市醉翁路369号,南区行政部四楼东招标办

咨询电话:0550-3526032 (招标办)  3526077(总务科)

监督电话:0550-3526026 (监审科)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docx


附件2:滁州市一院内镜中心改造工程清单编制说明附件2.doc


附件3:滁州市一院南区内镜中心改造工程清单附件3.xls


附件4:滁州市一院南区内镜中心施工内容附件4.docx


附件5:滁州市一院南区内镜中心施工图 20220105附件5:滁州市一院南区内镜中心施工图 20220105.rar


附件6:原竣工施工图附件6.zip



                                                                                                2022年1月24日

2022/1/24 17:08:05     浏览人次: 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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